2023年宝安区公办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录取结果公布

导语宝安区2023年公办学校的小一初一录取结果已经出炉了,大家可以自行选择线上线下查看录取结果,具体详见正文。

  宝安区2023年公办学位申请录取结果公布

  新生的入学资料已经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网格、社保、住建等部门审核,并经过公示、复核。

  宝安区于2023年7月31日下午3点公布录取结果,大家可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也可以到第一公办志愿学校门口查看。

  一、最后一名同分的,依据《宝安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中第五条第(二)项第5点关于同分的录取规则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2023年宝安区公办学位申请录取规则(小一+初一)

  二、报到注册。请已被本校录取的学生家长,按照学校要求,持本人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及孩子的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学位。根据我区招生文件规定,因录取规则限制,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学位,无法递补录取。

  温馨提醒:以下三至四项工作为预测时间,如无变化,按下列时间开展。如有变化将在公办招生系统登录窗左侧公告。

  三、第二批民办录取。8月1-8月2日,“资料审核总结果”显示审核通过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招生系统参照公办学校共享学区的规则,按照平行志愿,根据学生积分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于8月2日下午3:00后登录招生系统查看民办学校分流录取情况。

  四、民办二次分流。如个别民办学校接收公办分流后还有空余学位,未被已填报志愿的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或放弃分流的学生,可于8月4日下午5点前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参与第二次民办学校分流,8月5日登录招生系统查看二次分流录取情况。

   8月5日后仍未被录取的,符合我市就读条件,可于8月7日-10日参加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的招生(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将在公办招生系统登录窗左侧公告),或到其他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五、 民办第三批招生家长端网址:

  小一:https://zs.baoan.gov.cn/visitbambxyjz

  初一:https://zs.baoan.gov.cn/visitbambcyjz

  重要提醒:目前全国学籍已实现联网,如您的孩子已在国内同一学段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其信息将无法导入学籍系统,请不要到学校注册,并将情况如实告知学校。如未告知,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宝安】可获宝安区学位申请政策、报名系统入口、学区范围、学位锁定、积分自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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