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扬帆幼儿园2024年春季招生简章

  扬帆幼儿园2024年春季招生简章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扬帆幼儿园是宝安区教育局直属全日制(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二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为:12440306MB2D39242B。幼儿园核定12个教学班级,按照深圳市区一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保教费收费标准为:每生924元/月;伙食费收费标准为:每生3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由银行托收,共计6120元/学期/人。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

  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中班招生对象为:

  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一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大班招生对象为:

  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一2018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招生范围

  招收上寮社区和黄埔社区的适龄幼儿。

  如有空余学位,可向周边地区招生。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

  报名方式

  识别“2024年春季学期线上报名登记”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线上报名或保安室登记报名。

  1.在报名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扬帆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下载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自行打印填写后与报名资料一起交于幼儿园保安室。

  2.带齐报名材料直接来园在保安室领取“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登记报名。

  材料核验

  材料核验于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20日进行,釆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幼儿材料

  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 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健康体检报告和预防接种证及查验证明;

  监护人材料

  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住房材料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居住信息登记查询单;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材料清单:家长提交材料时请将“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与资料放在一个文件袋,标注好幼儿姓名及家长联系电话,以免遗失,谢谢配合!

  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有空余学位将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2.幼儿录取名单,会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温馨提示

  1.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园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南工业区第八栋

  咨询电话:0755-29758882(熊老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深圳幼儿园招生政策、园所名单、优质园、收费标准、补贴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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