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附流程)

导语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加申请流程,主要介绍注意事项、户籍与社保条件住房和补贴限制等,详细请见正文。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附流程)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对此有明确规定,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再受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继续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户籍与社保条

  户籍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具有深圳市户籍;

  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不受户籍限制;

  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迁出户籍的,仍视为本市户籍。

  社保要求

  一般情况:申请人需参加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 5 年以上。

  人才群体: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 年 5 月 14 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保累计缴费 3 年以上。

  特殊群体:抚恤优待对象、残疾人等不受社保年限限制。

  二、住房与补贴限制

  住房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自有住房,且申请受理日前 5 年内未转让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此外,未购买过准成本房、社会微利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补贴限制

  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

  三、年龄与家庭结构

  1.单身申请人

  2.需年满 35 周岁(一般情况);若为人才且符合特定条件,单身年龄可放宽至 30 周岁。

  3.家庭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时,主申请人无年龄限制,但成年子女不得列为共同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影响配租面积标准,例如两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请两房,三人及以上可申请三房。

  四、特殊群体优先政策

  领军人才

  可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申请特定房源,且不参与轮候直接配售。例如,安居梓和苑项目明确领军人才可优先选房。

  优抚对象与残疾人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对象、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在轮候排序中享有优先权。

  五、申请流程与材料

  线上申请

  申请人需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https://zjj.sz.gov.cn/),进入 “住房保障服务” 板块提交申请,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

  材料提交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社保缴纳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人才需额外提交学历、职称或人才认定文件。

  审核与公示

  资格审核结果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通过公证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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