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宝安区公租房补租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已承租深圳市具备房屋编码的社会存量住房,其他申请条件请看正文。
申请条件
由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已承租深圳市具备房屋编码的社会存量住房(已被用于申请和领取社会存量住房补贴的除外)。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等)、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的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
其中,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预售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社会存量住房补贴、人才住房补租等;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三)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筹集套数
2025年度2000套。按筹集序位顺序依次筹集,筹满即止。
需上传材料
1.租房信息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凭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内容须包括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房屋地址(具体到房号、房屋编码)、租赁房屋面积、租赁起止时间等必要信息,且该合同自申请之日起,剩余有效期应当不低于6个月;如原租赁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可与房屋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
2.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可在附件处下载)。
3.其他与申请相关的材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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