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宝安区公租房在册轮候家庭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申请攻略,申请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30至2025年11月5日18:00,详细申请流程请看正文
一、房源情况
本次筹集的房源范围为深圳市的社会存量住房,应具备房屋编码。房屋编码可通过关注“深圳社区网格管理”微信公众号、扫描门上网格二维码或查看房屋租赁凭证等方式查询。
二、受理时间
2025年10月27日9:30至2025年11月5日18:00。
三、受理对象
2025年10月26日18:00前属于宝安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宝安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
四、受理条件
由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已承租深圳市具备房屋编码的社会存量住房(已被用于申请和领取社会存量住房补贴的除外)。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等)、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的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
其中,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预售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社会存量住房补贴、人才住房补租等;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三)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筹集套数
2025年度2000套。按筹集序位顺序依次筹集,筹满即止。
六、筹集序位
本次社会存量住房筹集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为按审核通过的轮候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或经审核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家庭,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5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第二批次为按审核通过的轮候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其他家庭。
筹集顺序依次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各批次按照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入围家庭(1-2000号为第一序位)、递补入围家庭(2001-4000号为第二序位)。第二序位中,特殊家庭、有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有优先签约的权利。
七、筹集标准
(一)住房以套为单位。两人及以上合租单套住房的,承租人应当确定一人作为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筹集社会存量住房后,将按月核算补贴,按季度划拨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二)以在册轮候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确定月补贴金额:在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登记为1人家庭的,月补贴金额为1050元;登记为2人及以上家庭,月补贴金额为1950元。
(三)筹集期限(补贴期限):3年。
八、申请流程
(一)电脑端:登录宝安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申请系统。
网址:https://zjrcaj.baoan.gov.cn:8081/fybt-apply
(二)手机端:登录i深圳App(i深圳App→宝安专区→便民服务→智慧住建→公租房补租)。
同时需上传下列材料:
1.租房信息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凭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内容须包括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房屋地址(具体到房号、房屋编码)、租赁房屋面积、租赁起止时间等必要信息,且该合同自申请之日起,剩余有效期应当不低于6个月;如原租赁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可与房屋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
2.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3.其他与申请相关的材料。
申请人的轮候信息发生变更的(如家庭人口、住房、婚姻等),应在2025年11月5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信息变更方式: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轮候信息变更”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二)资格核查、公示
受理期限截止,区住房建设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筹集序位顺序确定签约序位,形成筹集名单。筹集名单按照不超过总筹集规模的2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签订筹集协议
公示通过后,筹集名单中的轮候家庭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依序签订社会存量住房筹集协议,筹满即止。逾期未签订的,将视为放弃。
(四)补贴发放
签订筹集协议后,区住房建设局按筹集协议约定发放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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