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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不打转向灯怎么处罚

导语 驾驶机动车在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三百元罚款,一次记1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三百元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一次记1分

  拓展知识——在深圳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会被如何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9年修正)第二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五百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条第八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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