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购物消费者投诉指南

  怎样投诉

  消费者若遇到不公平的交易,例如:

  货不对办(名实不符);

  逾期不交货;

  对服务不满。

  经与店方交涉不果,消费者便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申诉途径

  书面

  写下整件事情的详细经过或不满之处,连同有关单据或文件副本,并注明要求的解决方法(投诉的要求),邮寄本会。

  地址:

  香港北角健康东街39号柯达大厦二期14楼1410室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及咨询部

  致电:(852) 2929 2222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半)

  图文传真: (852) 2856 3611

  亲自前往各咨询中心投诉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至下午六时

  小额钱债审裁处

  消费者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可以透过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不超过等值港币五万圆的申索。

  小额钱债审裁处以快捷简便程序,不须完全跟随正式法庭聆讯规则,而花费不多,当事人不可由律师代表,但必须亲自递交入禀表格,务须亲自出席聆讯,以保障追索权益。

  倘若当事人是游客,而居港期是很短暂的情况下,在递交申索书时,可一并向该处申请在居港时间内优先排期开庭聆讯。

  地址: 香港湾仔港湾道十二号湾仔政府综合大楼四字楼

  电话: 2582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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