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2月11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至3月12日,3月15日该局公布了征求意见结果,具体内容见正文。
2026年2月11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至3月12日,3月15日该局公布了征求意见结果,核心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大部分市民持支持或中立态度。73.2%的市民持支持态度,19%的市民持中立态度,7.8%的市民持反对态度。
图1 市民总体意愿情况 (图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下同)
二、主要意见
市民反馈意见中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支持实施电动自行车限行管理。38.5%的市民提出目前城市电动自行车出行量较大,部分路段通行秩序较为复杂,支持实施电动自行车限行管理措施。
(二)支持但建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34.7%的市民表示支持实施电动自行车限行管理,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更好的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三)建议加强非机动车道等配套设施建设。11.5%的市民提出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环境仍有待提升,建议在实施限行管理措施的同时,同步推进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工作。
(四)建议优化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一是3.8%的市民对通告中具体限行措施提出了建议,主要提出北环大道、新彩隧道等路段有电动自行车通行需求,限行后通行不便;二是3.7%的市民认为家用电动自行车有载人需求,建议研究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放开载人限制,同时探索研究符合城市交通状况的更精细化管理措施。
(五)不建议实施“一刀切”电动自行车限行管理措施。7.8%的市民提出不建议“一刀切”实施电动自行车限行管理,应充分考虑市民出行与保障外卖、快递等民生行业的通行的实际需求。
图2 主要意见情况
三、建议采纳情况
(一)支持实施电动自行车限行管理
采纳情况:采纳。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结合城市道路通行条件、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实际交通管理需要,统筹兼顾市民出行需求与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安全有序,持续优化调整我市电动自行车的限行管理措施。
(二)支持但建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采纳情况:采纳。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持续开展“炸街飙车”、“迅雷”、“改装溯源”等各项电动自行车整治攻坚行动,固化全时管控、全链条严管的工作机制,切实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全力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三)建议加强非机动车道等配套设施建设
采纳情况:解释。此项建议不涉及电动自行车具体通行政策。为逐步完善全市非机动车道,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制定《合理分配路权设置自行车道工作指引(试行)》以指引我市非机动车道建设工作,明确要求新建、改建道路应100%设置非机动车道。市交通运输局也于2021年发布了《深圳市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2021-2035),计划全市每年新建不少于300公里非机动车道。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积极配合市交通部门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
(四)建议优化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
采纳情况:解释。一是市民认为北环大道、新彩隧道等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制会对市民群众日常通勤造成影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设置一级限行区是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以及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行驶。目的是为了保障市民群众在驾驶过程当中的安全,由于北环大道、新彩隧道等无独立的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因此不能对上述道路放开电动自行车通行。二是市民认为家用电动自行车有载人需求,建议研究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放开载人限制。此项建议不涉及电动自行车具体通行政策,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的行为予以查处。
(五)不建议实施“一刀切”电动自行车限行管理措施
采纳情况:解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根据非机动车道设施建设及通行条件实际情况,兼顾交通安全进行了充分研究,对于非机动车道基础设施薄弱的道路以及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高速路、快速路(主道)、隧道、高架、立交路段,以及机场、口岸、步行街等有特殊管理需要或急弯陡坡等,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路段,经审慎考虑后,科学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限行路段。并对快递外卖群体的通行需求予以了充分保障,并非全面“一刀切”禁行管理。同时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将结合公共交通覆盖情况,非机动车道建设进度及交通管理实际需求,对电动自行车通行范围进行动态精细化的调整和优化。从而实现市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出行体验不断优化、日常出行需求不断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断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不断降低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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