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更新时间:2006-11-07 15:55:47
1、办证范围: ①拟到省外工作或居留的已婚育龄妇女。
②未婚育龄妇女中的流动人口。
③育龄期男性流动人口。
2、所需资料: ①户口本、身份证及小一寸相片一张
②填写好《流动人口计生证明申请表》。
③已婚已育者加带环查孕证明。
3、注意事项: ①在职及集体户人员应由单位盖章
②离开本市的已婚育龄妇女需签《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
③搭户人员应签《搭户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