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申办个人赴港澳游IC卡须知
更新时间:2012-01-10 13:52:37
【办事易编辑】 凭IC卡可在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的“出入境证件自助申请系统”自助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实现在一台机器上自助受理、自助收费、自助收证、自动找赎和自选快递等功能,免除人工受理申请各项环节,整个受理时间仅需30秒。
一、申请条件
我市常住户籍居民,持有本市签发的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且通行证有效并至少有4页空白签注页。
使用IC卡的申请证件可以选择速递投寄方法领取及自取方式领取。(单向投递15元)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能申办IC卡。
二、申请签注类型
三个月一次或二次,一年一次或两次往来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一次签注20元,二次签注40元。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3.提供两个可准确投递的常住地地址和联系电话(限本市范围内)。
三、其他事项:
1.申办地点: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请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联系方式。
2.IC卡有效期限:两年 (每张25元)
凭IC卡在机柜上申请港澳签注的收费票据一律随同港澳通行证寄回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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