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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13-09-10 08:44:20

【导语】:本文为深圳市居民申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办理指南,符合结婚年龄的深圳市户籍居民且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可以办理本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主要用以办理结婚登记时证明婚姻状况。本文介绍了详细的办理流程,您可以把本文作为攻略,按此办理哦!

一、办理条件

  1.深圳市户籍居民,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二、办理方式

  现场申请。

三、申请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异或丧偶的需提供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

四、申请受理机关

  户口所在地的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具体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等请看:深圳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办理时间一览)

五、办理后获得的证件及有效期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一定期限内有效。

六、办理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出证。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法律效力

  证明在本辖区一定期间内无婚姻登记记录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相关表格下载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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