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通知书(样式)
更新时间:2014-07-02 15:27:16
深圳市面向社会家庭配租的公租房可进行同城置换,具有置换公租房意向的承租人,可实名登录置换平台网站提交和查询置换需求信息。在申请人提交置换申请后,如果申请人符合相关规定并通过审核,将会收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一份《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通知书》,将可把这一份材料作为置换合法凭证。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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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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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通知书
编号:
(置换申请人) :
我中心收到 、 的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申请。经核查,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以下置换事项:
一、由 承租的位于 的公共租赁住房,置换至由 承租的位于 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由 承租的位于 的公共租赁住房,置换至由 承租的位于 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本通知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经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