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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办理

更新时间:2014-08-21 11:42:44

【导语】非深圳户籍的育龄女性在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那么《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该如何办理呢?什么样的人群需要办理呢?下面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办理条件

1、深圳籍申请人员,年龄在20岁到49岁之间的育龄已婚妇女。

2、非深圳户籍人员,年龄在20岁到49岁之间的育龄已婚妇女

温馨提示:

免查对象为: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

办理流程

深圳户籍人员

1、办证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中的内容与所持户口簿、身份证中的内容完全相符的,给予办理《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盖计生证明专用章。

2、如有不符,退回该申请人,待其各类证件完善后,再予办理。

注意:《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由社区中心向计生办签收领取,使用完后存根交还计生办并领取新的报告单。

非深籍流动人员

1、非深圳户籍的请携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身份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开取“深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凭证”。

2、选择市、区、部分街道(原关外)计生服务中心或计生部门指定的医院(可向社区工作站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咨询)进行相关检查后,各类证件完善即可办理《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办理时限和费用

1、办理时限:申请者根据需要决定。

2、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1、罗湖区计生服务中心 25809730

2、 福田区计生服务中心 83830510

3、南山区计生服务中心 26079915

4、盐田区计生服务中心 25355160

5、宝安区计生服务中心 27780341

6、龙岗区计生服务中心 28932555

7、光明新区计生中心 27406912

更多详情参见:深圳计生中心地址和电话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 下午时间: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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