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指南(一档)
更新时间:2015-11-19 15:54:56
【导语】办理了深圳医保一档(原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内地(深圳市、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除去刷医保卡支付门诊费用之外,先行垫付的部分药费和诊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票据原件,可办理门诊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报销额度、报销范围和报销流程在下文均可查看。
温馨提醒:
1、适用于门诊费用数额较大,参保人觉得门诊报销能减轻经济负担的情形。
2、医保一档门诊报销在最新医疗保险法里无有明确报销额限,因为病情严重应该去住院了,申请报销,就是申请住院报销了。
3、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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