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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延交或补交养老保险指南

更新时间:2015-09-01 14:03:33

【导语】非深户没有在深圳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不能在办理退休的,即使是深户没交满15年也不能办理退休,但是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在深圳办理延交或者一次性补交,交满15年以后,就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并且享受深圳的医疗保障,本地宝办事易,为您提供哪几种情况是可以办理延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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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交条件

广东省户籍的非深圳户籍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只要在退休前有一次连续缴费5年的记录即可,不一定要在退休年龄前连续交5年;)

深圳户籍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有一个月以上的在深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为深圳,且在广东省参加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以上。

广东省内户籍申请一次性补交条件

1

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

2

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

3

延期继续缴费满5年后仍不足15年的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所需材料

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户口本

验原件收复印件

社会保障卡

验原件收复印件

银行存折或借记卡

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之一,验原件收复印件

人事档案

申请人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人事档案(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地点

最后参保单位所属的社保分局或者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分局填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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