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读宝安区小一有什么要求?
“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 .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真实、有效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非深户籍子女。
家长们需要提前准备哪些资料?
根据孩子户籍所在地申请要求的不同,在宝安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可按以下三种分类进行,其中拥有深圳户籍的儿童,需于4月16-20日前往申请学校递交相关身份证明(包括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住房或租房证明。
非深户籍儿童需提供的材料证明包括:身份证明(包括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相关的房产或是租屋证明、父母的就业或社保证明、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此外有关部门还需对学生家庭的计划生育信息进行核验,因此家长需保持计划生育状况处于合格状态,持相关资料于3月底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台湾籍儿童申请入读,需提前准备好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住房证明。此外,港澳及外国籍儿童按深圳市有关政策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录取参考的标准有哪些?
相关职能部门在进行相关信息的审核确认后,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学位类型、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按照从第1类到第8类依次录取(具体分类参照宝安区教育局网站),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积分方面,深户学生按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积分,居住每满一个月积1分,不满一个月的不积分;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父母的社保或经商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其中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学位类型怎么划分?
第1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购房(或祖屋,或父母享受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下同)。
第2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第3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提交无房证明。
第4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学区购房。
第5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6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提交无房证明。
第7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8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时间表一览
网上申请时间:
3月30日-4月15日
提交申请材料:
4月16日-20日
信息审核:
4月16日-6月13日
公布录取结果:
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