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出了问题可找网站索赔
更新时间:2015-05-12 16:35:35
导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个号称“史上最严”的修订版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将会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食安法对于网购食品都有哪些规定呢?
与修订前的相比,这个新通过的食安法,对网购食品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今后消费者如果在网站上购买食品出现问题,而网站无法提供商家的具体信息,那么网站得先行赔付。
网购食品被纳入监管范围
以前,在网上买了一批食物,吃过以后身体却出现了不良反应,想要维权,投诉给食药监部门,却只能转交给店家注册所在地的食药监部门处理,费时又费劲。等一轮处理下来,时间都过去了好几天了。
新版《食品安全法》中,将网购食品纳入了监管范围。交易网站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消费者有权在网购食品出现问题后,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站事先没有登记商家的信息,出了问题以后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那么相关的赔偿则需要由网站率先支付。在赔偿了消费者以后,平台才可以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