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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通住宅新标准2015

更新时间:2015-09-25 10:35:19

2015年10月1日起,深圳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上调:

深圳市2015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区域 2015新价格标准(以房屋总价计) 2013年价格标准(万元)
1 罗湖 390(含)万以下 310
2 福田 470(含)万以下 390
3 南山 490(含)万以下 390
4 盐田 330(含)万以下 310
5 宝安 360(含)万以下 240
6 龙华 320(含)万以下 240
7 龙岗 280(含)万以下 210
8 光明 250(含)万以下 190
9 坪山 200(含)万以下 160
10 大鹏 230(含)万以下 160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2. 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

3. 实际成交价低于本通告规定的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阅读:关于深圳市2015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告

契税减少

2015年10月1日起,深圳普通住宅价格施行新标准,普通住房标准总价上调。普通住房标准的提高,降低了部分住房的契税金额。

例如:

以福田一套80平米、总价400万的房子为例,按照调整前旧标准(普通住宅标准总价390万以下),购房者就需按“豪宅”标准,缴纳3%的契税;

如果按10月1日后执行的新标准(普通住宅标准总价470万以下),购房者就可享受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只需缴纳1%的契税。

新标准执行后,契税缴纳金额减少8万元。

阅读:

2015深圳契税调整

契税计算方法、缴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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