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缴费标准+报销额度)
更新时间:2022-10-21 10:17:58
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一档、二挡、三挡),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2-10-21 10:17:58
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一档、二挡、三挡),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参保人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享受以下两项待遇:
待遇一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不含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六十七、一百零四条规定而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支付80%,不设最高支付金额。
举例:某参保人因患肝癌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深圳市定点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48万元及经办理转诊手续在广州某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2万元,合计住院医疗费用60万元,其中社会医疗保险予以报销支付50万元,需由个人现金支付的10万元扣除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费用2万元后,剩余8万元扣减1万元起付线后由平安保险支付70%,即4.9万元。
待遇二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因患重特大疾病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由平安保险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 万元。
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一档、二挡、三挡),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团体参保时间:
2021年4月12日—5月9日
个人自费参保时间:
2021年5月10日—6月9日
个人账户划扣参保时间:
2021年6月中旬
个人帐户足额划扣标准:6387.85元
投保时间:从6月1日起至6月30日。参保后7月1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一年
三个办理方式
一是个人自助网上缴费
可通过平安保险“城市一账通”app进行办理,点击立即投保,按照提示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城市一账通官方平台办理
二是团体办理:
单位可以为员工统一办理参保,可通过深圳社保局单位办理入口进行办理
社保局官网:
缴费入口:
三是实体网点窗口办理:
可在全市社保分局(站)37个窗口办理,具也可在深圳市平安37个网点进行办理。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办理地点一览
阅读:怎么参加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保费标准为39元/人/年,有效期为1年(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39】可获深圳重疾险办理入口和参保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