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辆不采取拉链式交替通行 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

  深圳车辆,不采取“拉链式”交替通行,将被罚款300元!若因此引发交通事故!负全责!

  11月2日起交警将正式开展查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对未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深圳车辆不采取拉链式交替通行 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
深圳本地宝
+ 关注
返回首页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