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15-10-23 10:02:27
2015年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粤单位)遴选100名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一)给予入选者每人一次性资助30万元;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特支计划”,推荐担任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推荐进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团体、机构。
(二)入选者须与省科技厅签订培养协议,承诺自签订协议后继续全职在广东省工作3年以上。
(三)入选者每年由所在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情况报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将对入选者培养情况进行年度抽查。
(四)入选者在培养期内省内变更用人单位的,考核由新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变更为省外单位的,所在单位要及时提交报告,终止培养。
(五)入选者及其所在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评审的,取消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