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办理地点一览

更新时间:2020-06-28 18:05:42

办理须知

其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及时办理

移动互联网

可通过微信(扫描地铁和公交宣传海报或媒体广告中二维码)、平安好福利APP或登录平安官网(www.pingan.com/sz20)等多种方式办理;

团体办理

单位如需为员工统一办理参保,可通过pub_paylxsz@pingan.com.cn邮件联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有医保服务专员协助办理。

参保截止时间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020年5月1日9时至2020年5月29日18时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日10时至2020年5月30日18时止。

个人缴费时间:2020年6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

个人账户划扣时间: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6月30日18时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

报销额度和时间

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从11月开始投保,截至今年10月31日的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年龄,也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参保后,住院费用可二次报销,上不封顶。住院时的医疗费,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报销70%。

深圳市医疗救助人员在享受重疾险住院待遇时,个人自付累计金额由10000元调整为2000元,支付比例由70%上调到80%

此外,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70%,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参保人参保之后,2015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的重特大疾病费用均可报销。

参保人如果不在期限内参保,需按商业保险的价格购买,并将按商业保险的运作模式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医保缴费标准/住院及门诊报销申报标准及指南/医保档次变更等信息。

  

相关资讯
最新阅读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办理地点一览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