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标准

小编将为大家分享深圳市交通违章处罚的相关信息,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标准是怎样的呢?快点击文章查看!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第二款: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种类及幅度

罚款(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实施主体

交警大队

处罚标准

从轻

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处500元罚款。

一般

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处1250元罚款。

从重

1.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2.醉酒后(血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处2000元罚款。

违规停车分档处罚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二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种类及幅度

罚款(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实施主体

交警大队

处罚标准

轻微

除本条明确列明从轻、一般、从重情形外,在其他道路、路段违规停车的。

处200元罚款

从轻

1.立交、隧道、高架桥上(含匝道);

2.高速路(不含收费站广场)、快速路(不含辅道)上;

3.深圳交警依法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施划有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的路段;

4.小区、单位出入口,社会道路消防通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

处500元罚款

一般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确不得停放、临时停车的路段。

处1250元罚款

从重

因违规停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

处2000元罚款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超过100%的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九条: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一百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处罚种类及幅度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实施主体

“一般”情形实施主体为交警大队,“严重”情形实施主体为交警大队、交警支队

处罚标准

一般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

处2000元罚款。

严重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发生造成人员死亡责任事故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发生造成人员死亡责任事故的;

3.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

4.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载有危险物品或造成人员死亡责任事故的。

处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种类及幅度

罚款(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实施主体

交警大队

处罚标准

从轻

已合法取得相应牌证许可,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信息与原合法取得许可的牌证信息一致。

处5000元罚款

一般

1.尚未取得相应牌证许可,使用虚构的牌证信息;

2.使用2个以上(含)伪造、变造的牌证的;

3.已合法取得相应牌证许可,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信息与原合法取得许可的牌证信息一致,造成其他影响或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处12500元罚款

从重

1.使用伪造、变造他人车辆、驾驶证信息的牌证;

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发生交通事故的。

处20000元罚款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种类及幅度

罚款(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实施主体

交警大队

处罚标准

从轻

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尚未产生交通违法行为或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处3000元罚款

一般

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

处6500元罚款

从重

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发生交通事故的。

处10000元罚款

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种类及幅度

暂扣驾驶证(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罚款(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实施主体

交警大队

处罚标准

从轻

1.首次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

2.替代、接受他人替代的累计违法记分分值≤3分。

分别暂扣驾驶证1个月,存在金钱给付或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1000元罚款

一般

1.替代、接受他人替代的单宗违法记分分值>3分;

2.3分<替代、接受他人替代的累计违法记分分值≤6分。

分别暂扣驾驶证3个月,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3000元罚款

从重

1.一年内曾因替代他人记分、接受他人替代记分被处罚后,再次违法被查获的;

2.替代、接受他人替代的累计违法记分分值>6分。

分别暂扣驾驶证6个月,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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