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台全国范围内首部医疗条例 市民可举报过度医疗
更新时间:2016-01-15 09:55:37
据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深圳有望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通过立法加大对虚假医疗、过度医疗、医疗欺诈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卫监局一直高度重视并采取多种举措遏制“过度医疗”“医疗欺诈”的现象,但是,目前由于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对“过度医疗”“医疗欺诈”有明确的定义和处罚条款,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造成在处理相关情况时遇到较大困难。
下一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将根据这个情况,把以上行为纳入处罚的条款之中。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和《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即将实施,深圳市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通过立法对虚假医疗、过度医疗、医疗欺诈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除了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和处罚,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也将被记分,达到一定上限将会受到暂缓执业等行政处罚。
据介绍,由市卫监局开发的“医疗机构自查自报系统”已投入使用。该系统要求医疗机构定期进行自查并如实上报,以提高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的水平。
什么是过度医疗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
举报方式
每家医疗机构都有悬挂“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市民就诊前可以先通过公示栏查看该机构是否有资质,年度执业情况如何等信息。此外,市民还可以通过“深圳卫生监督”APP查询全市医疗机构和医师的资质及处罚情况。在遇到不公待遇时,市民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网上投诉、信访等方式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1.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24小时咨询投诉热线:25639200
2. 登录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官方网站http://www.szhii.gov.cn/index.htm进行网上咨询或网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