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深圳市死亡证明用途

更新时间:2016-01-22 20:53:59

用途介绍

1、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2、火葬场登记或公有墓地土葬申请或灵骨塔购买;

3、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除户;

4、病故本人有劳保,领取葬津贴;

5、病故本人有农保,领取丧葬津贴;

6、病故本人有公保,受益人可申请36个月死亡给付;

7、病故本人有商业保险,依所买契约理赔;

8、病故本人有福保,需向户籍所在地公所办理;

9、领取荣民退辅丧葬补助费;

10、定期存款除户后,解约提款;

11、不动产过户转移与缴交遗产税办理。

范本内容

在居(村)委开具死亡证明书需写死者信息内容如下:

1、社区/村名称;

2、死者姓名;

3、年龄;

4、身份证号;

5、死亡日期;

6、死亡原因;

7、其它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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