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非深户申请普通护照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19-07-03 10:19:06
更新时间:2019-07-03 10:19:06
一、申请对象
户籍地在广东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
二、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加注、换发、补发或过期重领:
(一)护照加注
1、曾用名及姓名加注。户口簿上有曾用名及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申请曾用名或姓名加注。
2、换发、补发、过期重领及曾持照加注。在申请换发、补发及重领普通护照申请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申请人在办理普通护照后,可另行申请曾持照加注的,并应当在其现持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一个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可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二)护照换发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护照补发
1、出境前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
2、短期出境在国外因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回国后申请补发的。
三、不属于法定不准出入境人员、不属于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人员、没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四、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基本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首次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三、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四、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
其他情形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不同申请对象须提交的相应材料: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广东省内户籍居民,交验居住证原件。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读证明。
3、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未满16周岁子女和深圳户籍居民的父母、子女及外省户籍配偶,提交在深亲属的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申请提交其在深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二、、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户口簿如可完成系统核查的,则无需提交);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三、提交与申请事项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护照加注
1、曾用名及姓名加注。提交原普通护照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交验原件)和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英文姓名加注的,提交的证明材料须经我国驻外使馆、领馆进行认证。
2、持有效护照加注曾持护照号。提交原普通护照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护照换发
提交原普通护照,所持普通护照为境外签发的,还须提交该护照复印件。
(三)护照补发
1、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护照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普通护照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需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3、申请人在申办电子普通护照时,需在公安机关采集指纹。对十六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采集指纹。指纹采集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顺序类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
1、申请:
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网址:点击打开链接),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选择受理时间、办证地点。根据预约的时间、地点,携同材料前往窗口办理。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证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或邮递领取。
一、办理时限
1、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工作时限:
10工作日办结(持证再次签注申请7个工作日办结)
2、广东省内户籍居民:
7个工作日办结(持证再次签注申请5个工作日办结)。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二、收费标准
护照首次、换发、补发及过期重领:120元/本
护照加注:20元/项
三、急事急办情形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前往境外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
5、处理境外突发事件;
6、出行前证件遗失损毁;
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备注:
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四、证件有效期
1、未满十六周岁的签发五年有效的普通护照
2、十六周岁以上的签发十年有效的普通护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护照】可获护照办理预约入口和办理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