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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7年一本第二次补录指南

更新时间:2017-07-20 09:12:54

7月19日,我省普通高校部分一本院校征集志愿二次录取工作基本结束,该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因考生填报征集志愿不平衡,仍有少数已达到我省普通高校一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未被录取,少数院校的文科和理科部分专业尚有少量招生计划未完成,如省内广东海洋大学文科和理科都有招生计划未完成。

经研究,省招生办定于7月19日18:00-20日12:00,对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进行征集志愿,组织再次征集志愿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20日(16时截止)。

第一批录取院校再次征集志愿的资格线分别为:文科505分;理科465分(其中广东海洋大学460分,含政策性加分)。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重新填报志愿。

补录流程及时间

1.7月19日18:00-20日12:00,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http://www.ecogd.edu.cn/kszj),填报志愿,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2.于7月20日14:00前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确认。

该批次征集志愿不影响考生后续批次志愿的投档录取。

3.从7月19日18:00开始,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电信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未被录取且符合再次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于7月19日18:00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或官网或到各市、县(区)招生办查询具体的再次征集志愿院校名单和专业缺额计划情况并上网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注意: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如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的志愿一旦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4.7月20日组织部分普通高校一本院校进行再次征集志愿录取时,将以考生重新填报确认后的再次征集志愿数据为准,考生原填报的普通高校一本院校志愿无效。高考成绩在普通高校一本再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未被录取且有意向参加再次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该批次志愿。

温馨提示:参加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应认真阅读有关院校再次征集志愿缺额专业、计划情况及各院校对高考分数的要求,并认真阅读《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相关院校的招生要求。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再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可填报一个志愿组A、B、C、D、E、F、G七所平行志愿的院校,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报名点

1.翠园中学

负责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考生的征集志愿确认工作,(含区域内市直属学校的考生,下同)。

地址:罗湖区东门北路1016号

联系电话:25016831,25016815

2.宝安中学

负责宝安区、南山区、龙华区、光明新区考生的征集志愿确认工作。

地址:宝安区洪浪南路7号宝安中学高中部2楼教务室

联系电话:23085385

3.龙城高级中学

负责龙岗区、坪山区考生的征集志愿确认工作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黄阁路154号

联系电话:28938597。

第一次投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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