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广东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流程

更新时间:2021-06-22 15:54:08

广东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流程是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招生录取—广东警官学院专项招录培养计划有关要求,详见正文。

招生办法

(一)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1.公布参加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报考公安院校属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立入围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并在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http://gdga.gd.gov.cn)公布。有关考生参检时需准备的相关事宜,省公安厅政治部将陆续在平安南粤、省教育考试院等官方网站发布《广东省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报考须知》。

2.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主要依托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进行。系统将于6月21日正式开放,网址为:http://139.9.64.162:8002/#/login,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届时可登录,请考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相关证明和现实表现鉴定意见表(详见附件)。网上填报截至6月27日24时。

考生填报、上传信息资料务必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省公安厅政治部发现有漏报或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考生政治考察的结论判定为不合格;考生录取后,经学校复审发现漏报或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录取资格。

政治考察于6月27日至7月7日进行,由各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进行初审、核查,省公安厅政治部进行复审、复核(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3)。

3.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受疫情影响,今年我省公安院校招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筹,分广州、深圳、佛山、珠海(负责珠海、东莞、中山、江门)、韶关(负责韶关、肇庆、清远、云浮)、梅州(负责河源、梅州、惠州)、阳江(负责阳江、湛江、茂名)、揭阳(负责汕头、汕尾、潮州、揭阳)8个片区举办。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各承办片区公安局政治处(部)在省公安厅政治部指导下分别组织对本片区考生开展测评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和制式表格:详见附件)。省公安厅政治部将于6月29日前将各地入围考生名单发各承办片区市公安局政治处(部),请各片区于7月6日前组织实施完毕,并将合格考生名单及全部考生测评成绩表格报送省公安厅政治部。接此通知后,请各承办片区公安机关抓紧协调本地疫情防控部门,认真筹备,尽快确立测评时间和具体地点,并于21日前报省公安厅政治部,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向社会公布。

4.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现场疫情防控

各承办片区公安机关要协同本地疫情防控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考生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时的疫情防控要求,并对社会公布。参加测评考生高考后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测评现场需佩戴口罩,体温测试正常(37.3度以下)、提供个人粤康码绿码标识、14天内行程轨迹以及省公安厅关于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短信通知、准考证和身份证,经查验合格才能参加测评。送考家长做好流调报备,严禁送考家长及车辆进入考区。

5.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省公安厅政治部将汇总各地考生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情况,最后综合评定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9日前向社会公布,送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招生录取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统一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相关招生院校后,由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广东警官学院专项招录培养计划有关要求

广东警官学院粤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以下简称专项培养地区)计划招生对象为志愿在专项培养地区基层一线公安机关工作、填报广东警官学院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志愿的专项培养地区本市户籍生源,不能跨市报名。考生须按规定和要求参加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7月底,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考生信息,将专项培养考生录取信息整理并反馈各地级市公安局。8月底前,各地级市公安局应将考生录取信息尽快通知考生或监护人,并以地级市公安局名义与考生签订《专项培养协议书》;对未满18周岁的考生,须与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凭广东警官学院录取通知书和《专项培养协议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东警官学院办理入学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专业。考生如改变专项培养意向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有关具体要求另文规定)。

相关资讯
最新阅读
广东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流程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