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补贴发放对象标准
更新时间:2017-09-04 14:36:11
更新时间:2017-09-04 14:36:11
1
奖励补贴:
2016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后深圳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
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
2
工作经费:
2016年3月23日后深圳当选的两院院士和引进经认定的杰出人才
微信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本地宝,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发送关键词:“人才补贴”即可获取申请入口,以及各种其他人才补贴的申请指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