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4-05-21 16:07:27
对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新引进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 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或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人才落户的,引进时年龄30周岁以下,连续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更新时间:2024-05-21 16:07:27
对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新引进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 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或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人才落户的,引进时年龄30周岁以下,连续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最新申报时间
2024-04-22 09:00 至 2024-05-22 18:00
对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新引进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 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或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人才落户的,引进时年龄30周岁以下,连续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生活补贴。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一)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毕业于世界大学前150位的世界知名院校(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大学)或毕业于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并以该学位办理深圳人才引进。限申报年度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排名或名单;
2.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落户时间须为2022年11月29日及之后,引进时年龄30(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人才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人才引进时间以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日期为准;
3.申请人应在人才引进之日起24个月内,由所在企业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提出补贴申请;
4.申请人在申报主体需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不含补缴),申请时仍在该企业工作,且在规定时间已完成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深圳。未享受同类区级人才落户补贴政策。
(二)申报主体条件:
企业须为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且为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含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项目申请书》(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申报主体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在南山区的纳税证明;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五)社保部门出具的从办理人才引进至申请补贴时的个人缴纳社保明细表(含社保缴纳地信息);
(六)人才引进审批文件(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等);
(七)从办理人才引进至申请补贴时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深圳(若依据法律法规无需缴纳个税的,申报主体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八)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其他补充资料。
(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一)申报主体备齐资料,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南山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南山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资金拨付到申报主体单位账户,再由申报主体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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