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的人员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1、全家户口本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
4、深圳本市计生部门办理的本孕次生育登记证件、再生育审批证件。
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还可能提供以下材料
1、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所需材料
拟录(聘)用、调入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所需材料
不需要户口本情况
1、配偶、子女为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同胞的,提交其护照、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配偶、子女死亡的,提交其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3、因婚姻变动抚养权不在现家庭的子女,提交可以体现抚养关系的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4、子女尚未办理出生入户登记的,提交其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地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计生证明办理入口和办理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