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幼儿园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0-06-08 14:30:35
新一年的幼儿园招生马上就要开始啦~可爱的小朋友们也即将步入学堂,那么,幼儿园招生的报名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小编也将收集到的资料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大家千万要记住报名时间哦!
2020年深圳市幼儿园报名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更新时间:2020-06-08 14:30:35
新一年的幼儿园招生马上就要开始啦~可爱的小朋友们也即将步入学堂,那么,幼儿园招生的报名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小编也将收集到的资料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大家千万要记住报名时间哦!
2020年深圳市幼儿园报名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本学年幼儿园招生对象如下:
小班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招生对象: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大班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经所在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开办招收2-3岁儿童的小小班。所有幼儿园均不得开办任何形式的有父母(或监护人)陪同的亲子班。
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3日—7月20日。其中,公办幼儿园为6月13日—7月10日,民办幼儿园为6月13日—7月20日。
集中招生开始前一周,幼儿园应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通过咨询电话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儿童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1、儿童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
2、预防接种证明
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非深户籍的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4、所在家庭户口簿
5、住所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住房证明)
注:非深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均为非深户的,需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无法提供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入读我市幼儿园。
以上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