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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垃圾分类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20-09-03 08:53:57

深圳市将在11月1日正式实行垃圾分类补贴办法,本文小编将为大家分享南山区垃圾分类的相关信息,具体会补贴多少钱呢?快点击文章查看吧!

南山区补助总额

今年11月1日起,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绿色学校和绿色单位的有关标准,个人、家庭以及单位和住宅区都将获得资金补助及通报表扬。按照《办法》各区财政每年补助资金合计6250万元,其中南山区940.5万元。《办法》自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补贴标准

每年南山区家庭限定名额570个,每年南山区个人限定名额115个,每年南山区住宅区限定名额80个。

单位

分类成效显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可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获奖单位将通报表扬,主要负责人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绿色学校”。

住宅区

分类成效显著的住宅区,可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获奖小区将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家庭

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可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获奖家庭将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还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

个人

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教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可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获奖个人将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同时,相关信息将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

垃圾分类标准

深圳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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