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预约流程

1、省内户籍申请人凭办理短信通知,持袋封申请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相片一张等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2、省外户籍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

凭《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申请材料、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相片一张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微办理入口,点击“户政业务”—“户政预约”

办理入口:

点击打开链接



第二步:选择“普通户政业务”



第三步:选择“户籍迁入(落户)”



预约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证明材料:

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4、申请人个人信用查询报告(个人信用查询报告样板及个人信用记录查询指南附后)。

5、拟入户地依据材料

深圳2019年纯积分入户拟入户地确认标准


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只核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应使用A4纸张竖向复印。家庭户口簿须同时复印户口簿扉页、申请人页

集体户口簿只复印盖有户口专用章的申请人页;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须在同一纸上复印“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

结(离)婚证须复印婚姻登记员签章页、盖有登记机关专用钢印章的申请人信息页和证号印制页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入户】可获深圳积分入户最新消息!

相关资讯
最新阅读
深圳2020年纯积分入户地派出所落户预约流程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