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型肺炎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20-03-12 08:58:17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小编为大家收集到补贴申请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深圳新型肺炎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补贴标准更新时间:2020-03-12 08:58:17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小编为大家收集到补贴申请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深圳新型肺炎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补贴标准补贴标准
依据联防联控服务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向符合补助情形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0.5元/m2·月的标准,发放两个月的财政补助。
在管项目认定标准
具有有效物业服务合同且实际提供物业服务。
面积认定标准
补贴面积为在管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并按以下方式进行确认:完成了规划验收的项目,其总建筑面积以《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房屋建筑面积总表”中载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未履行规划验收但完成了竣工验收程序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中工程概况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既无规划验收又无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费基准面积为准;上述材料均缺失的,以社区工作站核准数为准。
在物业监管平台中录入补贴面积时,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应情形的证明材料。如物业监管平台有在管项目、建筑面积等数据,物业服务企业不需修改相应数据的,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申请时限
补贴申请模块的开放时间为:
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
物业服务企业未在此时间段内提交补贴申请的,视作放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