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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1年上半年教资认定报名材料

更新时间:2021-04-09 15:44:14

南山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22号就可以报名了,认定报名材料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教资认定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报名材料

申请人自行准备牛皮纸档案袋1个,将《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填好打印并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在受理期限内携带以下材料向本人户籍地、居住证最近登记地、应届毕业生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所在区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的材料。其它材料原件信息如网上报名时能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供原件;如在认定系统内未验核成功的,将原件拍照上传系统,并在现场确认时向工作人员提供原件进行验核。具体如下:

(一)身份证明

1、南山区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视为原件,如再次复印无效)和个人信息页;或“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上申请由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出具的本人户籍证明;

2、非南山区户籍申请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居住证最近登记地为南山区的原件,并在“粤省事”小程序“户政( 治安)”栏目在线验证本人最近一次居住登记信息。

验证方式为:微信关注“粤省事”公众号,点击“指尖办事”的子菜单“个人办事”,往下拉点击“户政(治安)”,选择“居住登记(居住证)”里的“变更居住登记信息”;

3、南山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认证。

3、持国(境)外学历的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填写本科及以上已取得证书的学历且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即可。

(三) 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登记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3、所有认定学科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

(四)体检证明

最近六个月)体检的合格证明(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正反面打印,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如发现有犯罪记录,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港澳台居民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港澳台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在现场确认时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教育厅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警务处或澳门身份证明局办理无犯罪证明,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需用A4白纸打印《个人承诺书》。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申请人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上传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查看是否完整。

(七)照片

近期免冠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 张(与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后请写上本人姓名。

(八)《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合格证书;以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九)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十)复印统一用A4纸并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排序。

材料受理及审核

(一)现场确认时,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并做发放受理回执;初审不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说明理由。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仍未补齐的,原则上不再接受申请。

(三)申请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后,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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