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房限购最新政策
2025年9月6日起,深户和深圳社保连续满1年非深户家庭,在罗湖、宝安(不含新安街道)、龙岗、龙华、坪山、光明买房不限购套数;无法提供连续1年深圳社保证明或个税满1年以上证明的非深户家庭,在上述范围购房限购2套。
2025年9月6日起,深户和深圳社保连续满1年非深户家庭,在罗湖、宝安(不含新安街道)、龙岗、龙华、坪山、光明买房不限购套数;无法提供连续1年深圳社保证明或个税满1年以上证明的非深户家庭,在上述范围购房限购2套。
2025年9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
新政实施后,深圳买房分区限购政策如下:
(一)居民购房:
1、罗湖区、宝安(不含新安街道)、龙岗、龙华、坪山、光明:有购房资格(深户家庭、1年连续深圳社保或1年个税证明的非深户家庭)不限购;非深户无1年连续深圳社保 / 1年个税证明,限购2套。
2、盐田、大鹏:买房不审资格.
3、福田、南山、宝安新安街道:深户家庭限购2套,非深户有1年连续深圳社保或1年个税证明的限购1套。
4、成年单身人士按家庭算限购。
(二)企事业单位购房:
全市可买(用于员工住房等)
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新安街道:需满 1 年设立年限 + 累计缴税达 100 万 + 10 人及以上员工
其他区域:不审资格
(三)信贷:银行定房贷利率,不再分首套、二套
政策原文点击查看:2025深圳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一)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二)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
(三)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四)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二、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企事业单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三、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深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本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
政策来源:深圳市住建局https://zjj.sz.gov.cn/ztfw/zfbz/tzgg2017/content/post_12364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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