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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残疾人自主创业养老和医保补贴条件及材料

更新时间:2021-01-07 15:53:47

补贴对象是具备自主创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的坪山区户籍残疾人,符合法定代表人(股东、举办者)须未以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等形式上岗就业等条件,可以申请补贴。

补贴条件及材料

 补贴对象

具备自主创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的坪山区户籍残疾人。

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法定代表人(股东、举办者)须为持有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女干部16-54岁)的残疾人;

(2)法定代表人(股东、举办者)须未以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等形式上岗就业;

(3)创业实体持续正常经营,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社保缴交清单;

4.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件需为坪山区残联核发);

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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