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投资纳税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方式
更新时间:2021-06-01 14:39:23
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深圳市公安局综合办证服务中心415室,联系电话:8446340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更新时间:2021-06-01 14:39:23
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深圳市公安局综合办证服务中心415室,联系电话:8446340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根据我市户籍迁入规定精神,投资纳税迁户由我局负责。在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投资纳税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投资纳税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深圳市公安局综合办证服务中心415室,联系电话:8446340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邮件方式发至政务邮箱(rkglc@ga.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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