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学生落户政策(条件+网办流程+材料+户口页领取)

深圳留学生入户支持“高效办”,选择“高效办”入户的申请人从接收申请、申领指标卡、办理入户均可通过本平台实现“全流程网办”,无须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文主要介绍该流程,详情见正文。

入户申请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引进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不包括视为大专层次)的留学人员,或者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2、45周岁以下(不含本数)。

网办流程

深圳留学生入户支持“高效办”,选择“高效办”入户可以实现全流程网办,不用跑窗口办落户手续。拟入户地仅可选择接收手续所属区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公共户。如需迁入本市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的,入户后请另行前往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市内移居业务(办理详情见《市内移居告知单》  )。

“高效办”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redirect=%2Ftype ”

 

2.选择“人才引进”栏目下的【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这里需要短信验证。

 

3.了解业务情况后,需要认真阅读承诺内容,并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申报承诺,单击【下一步】进行申报。

 
 
 

4. 【申报途径】选择:为必填项。注:申报人需要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报途径

 

5. 【人员基本信息】填写:标*号信息项,为必填项;“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为系统自动获取,不可修改。“手机号码”、“回国时间”系统获取成功后,可以手动修改。

 

6. 【留学人员信息】(必填)信息填写,根据情形选择,需要上传不一样的材料。注:申报人需要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情形选择。 如之前已申报过深圳市出国留学资格审定并已归档,系统会自动加载之前的审定信息。如没有申报过深圳市出国留学资格审定,申请人需要进行信息填写。

 

7. 【教育经历】(必填)信息填写。申报人填写留学人员信息后,会自动增加一条教育经历,申报人也可以点击新增,填写信息,自己添加教育经历信息。

 

8. 【工作经历】(必填)信息填写、信息获取,如系统未能自动获取成功,申报人可以手动点击【获取】按钮,获取工作经历信息。也可以点击【新增】按钮,重新填写工作经历信息。

编辑:可以对已有的工作经历信息进行信息修改操作。

删除:可以对已有的工作经历信息进行删除数据操作。

 
 

9. 【深圳市参保情况】(必填)信息填写,标*号信息项,为必填项。

 

10. 【入户信息】(必填)信息填写,标*号信息项,为必填项。

 

11. 【人才引进入户高效办】(必填)信息填写,标*号信息项,为必填项。经过人社部门正式备案的单位,可通过高效办理渠道将人才直接落户至其单位集体户。在操作系统中,当选择“是”以启用高效办理流程时,落户类型即可选择为单位集体户。

 

12. 【审批文件领取方式】查看信息。

 

13. 【配偶、子女入户办理】查看信息。

 

14. 【承诺书勾选】(必填)信息勾选,标*号信息项,为必填项。

 

15. 【申报下一环节信息】申报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上传业务材料附件。

 

16. 【附件上传】/【报表打印】,操作如下:

1)点击【查看要求】,查看上传附件说明。

2)点击【上传附件】,弹出附件共享(即申报人在其他业务中曾有效使用过的附件信息)及本地上传,进行附件上传;其中,必须上传附件的项目会有红色“暂未上传”字样提醒,如不上传无法完成申报;个人照片请按照附件说明上传,否则无法成功申报。

3)点击【材料排序】,可以将已上传的材料进行排序。取得学位需要上传的材料 操作手册9 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需要上传的材料

 

17. 完成附件上传及打印后点击【提交】,个人申报业务完成,个人后续流程可进入用户中心查看。



申请材料

系统提交入户申请所需材料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入口

2. 户口本、身份证。

3. 两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新户口页领取

成功入户三日后,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数字空间-证照信息,获取本人最新的广东省居民户口簿电子证照。

1.选择现场领取的,本人可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工作日直接前往我市任一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打印。即来即办,无需预约。

2.选择邮寄的,公安部门将通过邮政快递寄往您填写的邮寄地址(邮递进度可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众号查看)。邮寄由邮政部门收取快递费,根据邮政总局定价,省内(包括市内):18元,省外21元,新疆和西藏:26元,邮费到付。


咨询电话

如果您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自行查阅系统操作手册(可在通知公告中下载),如不能解决,可以拨打以下电话或发送邮件获取支持:

1.业务咨询电话:市统一咨询电话:0755-12333、市人力资源保障局:0755-88102030,福田区:0755-82978023,罗湖区:0755-25438382,盐田区:0755-25228426、0755-25221303(区中心),南山区:0755-26660524,宝安区:0755-36654321,龙岗区:0755-28943908,龙华区:0755-23332000、0755-23332027,坪山区:0755-85222386,光明区:0755-12333、0755-88211317、88211667,大鹏新区:0755-28333100、0755-28333962,前海蛇口自贸片区:0755-88981800。

2.技术支持电话:0755-88892919(如遇电话占线可以优先考虑发邮箱处理)。

3.技术支持电子邮箱:rsjxxzx@hrss.sz.gov.cn(请提供联系人姓名、电话、QQ号、系统名称、业务事项名称、问题描述、系统截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可获深圳入户办理和查询入口,入户申请攻略,主要入户类型介绍及申请指南,入户补贴,人才引进高效办和非高效办区别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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