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及材料 办理条件:(一)深圳市户籍居民所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登记信息不一致;(二)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迁出市外户口事项。办理材料: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首页);2.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持本人及未成年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办理(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证明材料(核原件,不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