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迁移证延期办理条件及材料
更新时间:2021-07-02 17:42:44
申请人符合申请人已办理迁出但未落户,且《户口迁移证》已过期等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补(换)领、延期《户口迁移证》,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1-07-02 17:42:44
申请人符合申请人已办理迁出但未落户,且《户口迁移证》已过期等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补(换)领、延期《户口迁移证》,详见正文。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补(换)领、延期《户口迁移证》:
(一)申请人已办理迁出但未落户,且《户口迁移证》已过期;
(二)申请人遗失《户口迁移证》。
二、申请材料
(一)《户口迁移证》已过有效期: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原《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移证》遗失:
提供申请人书面情况说明。
三、办理程序
此业务需回原迁出窗口办理,申请人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后,前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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