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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民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垫付后如何报销

更新时间:2021-07-14 16:06:29

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垫付后,到深圳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省外受理网点申请报销。

如何报销

李阿姨在北京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因医院系统故障无法刷卡结算,所以自行垫付了医疗费用,她想知道自行垫付的费用怎么报销?

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垫付后,到深圳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省外受理网点申请报销。

另外,深圳市已开通“市外就医的住院 / 门诊费用报销预审核”,参保人可以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并在预审核通过后将资料邮寄到医保部门,完成报销申报手续。

报销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办事指南—医疗费用报销—门诊费用报销 / 住院费用报销”进行查询。

其他问题解答

李阿姨患有高血压,需要经常到门诊开药,她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到北京后,在北京的门诊看病费用能否直接结算?

目前我市已开通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尚未开通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垫付的门诊费用,可以回深圳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省外受理网点申请报销,也可以在深圳市医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上申请预审核。

预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将资料邮寄到医保部门,完成报销申报手续。

李阿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时,需要指定到北京具体的某几家医院就医吗?

根据人社部的要求,我市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在备案地的所有国家联网平台医疗机构住院,都可实现直接结算。

备案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自2021年1月1日起,深圳参保人办理跨省、省内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时,取消备案三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直接备案到地市或省份,在备案地的所有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住院,都支持直接结算。

李阿姨已经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到北京,近期在北京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是按什么标准直接结算费用的?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

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直接结算的,不允许因待遇差等原因而要求办理退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可获异地就医备案入口/就医备案申报流程及指南/异地就医报销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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