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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培训对象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5-29 09:20:30

深圳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培训对象为学徒培训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员工(不含劳务派遣员工),且不属于文中所列情形的人员,具体内容见正文。

培训对象

深圳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培训对象是什么?

答:学徒培训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员工(不含劳务派遣员工),且不属于下列情形的人员:

1.已在本市领取与学徒培训项目同一职业(工种)相同及以上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2.已在本市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相同及以上等级的学徒培养计划;

3.本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已备案且尚在培训期内的学徒;

4.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5.已报名参加市级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开展的项目制培训(完成项目制培训后可申请备案)。

学徒培养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区重点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可培养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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