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校实习生需要参保吗
更新时间:2023-08-09 20:48:15
在校实习生身份上仍属于在校学生,不是就业人员,尚未与企业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所以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
更新时间:2023-08-09 20:48:15
在校实习生身份上仍属于在校学生,不是就业人员,尚未与企业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所以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
在校实习生不能参保。
“五险一金”,分别是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般的城镇各类就业人员是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在校实习生身份上仍属于在校学生,不是就业人员,尚未与企业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所以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
但是!在校实习生还是会有一定的社会保障的!
根据广东省特定工伤的有关规定,从业单位可自愿为员工购买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实习学生在实习期受伤了,可以得到工伤保险保障。在校实习生属于特定人员类别,参保人员不需要自行办理,从业单位可通过市社保局单位网上服务统https://sipub.sz.gov.cn/hsoms/(可复制到浏览器打开),或到就近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参保?
正式入职!在校实习生毕业后,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公司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
试用期也是需要按规定参加社保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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