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异地就医备案指南
更新时间:2023-08-17 15:54:41
深圳异地就医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前往本人备案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备案人群、备案流程等内容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3-08-17 15:54:41
深圳异地就医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前往本人备案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备案人群、备案流程等内容详见正文。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深圳参保人。例如退休后到外地定居带孙子的张伯。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深圳参保人。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深圳市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在职深圳职工参保人。
4、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指符合深圳市转诊规定转往市外就医的深圳参保人。例如因病情复杂需要到外地看专家号的小李。
5、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指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抢救的深圳参保人。例如在外地旅游突发疾病需要紧急就医的老王。
6、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除外以上情形(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的其他异地就医的深圳参保人。例如寒暑假回老家需要就医的深圳大学生小丽。
其中需办理备案才可直接结算的有: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温馨提示:
1、异地转诊就医人员需到深圳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备案。
2、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参保人办理。
3、广东省内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办理备案,在省内跨市发生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深圳参保人在发生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上月已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途径1: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掌上政务”→“个人业务办理”,登录系统后点击“异地就医备案”,选择相应的备案业务后点击“立即办理”开始备案。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已阅知”,申请情况选择“新增”,录入其余备案信息后点击“确认”,再按提示进行接下来的操作即可。
途径2: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在线办理”→“医疗保险”,选择相应的备案业务后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原直通车企业,仍可以由企业经办人在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为外派职工申请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oms/(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注:还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粤医保”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备案。
温馨提示:
1.新增备案采用承诺制办理时,参保人无需上传申请材料,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登记表。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如半年内变更备案地市的,则必须上传居住证明等材料。
2.参保人“网上办”的,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符合网办秒批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不符合网办秒批条件的,系统分配人工审核。办结结果即时推送至各网上办理渠道。
3.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途径3:现场办
参保人可前往已承接医疗保障业务的区、街道、社区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注:参保人到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进行申请后,业务受理后系统分配人工审核。办结结果即时推送至各网上办理渠道。
途径1: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掌上政务”→“个人信息查询”,登录系统后点击“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备案结果。
途径2: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复制到浏览器打开),点击“在线办理”→“首页”→“业务信息”,即可查询审核进度和备案结果。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和其他临时就医外出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备案有效时间为一年。
2.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变更备案地市的,无需注销原备案,新增备案成功后原备案即自动失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变更备案地市的,需注销原备案后,再次申请新增办理。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地区内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地区内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点击“异地备案”→“统筹区”,选择相应参保地和就医地,即可查询开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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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