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人员领取求职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17 12:34:07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更新时间:2023-08-17 12:34:07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深圳失业人员领取求职补贴的标准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符合前两项条件的,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点击打开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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