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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营养师补贴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3-11-16 20:18:00

《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2023年11月15日起实施,政策实施期间,劳动者符合文内所述条件的,并在深圳或者省内考取了公共营养师证后,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申请条件

《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2023年11月15日起实施,政策实施期间,劳动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深圳或者省内考取了公共营养师证后,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申请条件

劳动者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后,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劳动者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人员;

(三)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四)在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离校两年未就业实名登记的本市高校毕业生。

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点击查看》》深圳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职业技能补贴的同时,部分人群还可以一并申请500元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补贴)。生活费补贴不可单独申领。

点击查看》》深圳职业技能提升生活费补贴申请条件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深圳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健康产业协会

评价职业:公共营养师

级别:4-3级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振业大厦10CD

咨询电话:0755-2586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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