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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离婚后住建局怎么分配

更新时间:2024-06-21 11:43:29

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由符合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的一方继续承租。离异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一方继续承租。

信息变更

深圳公租房离婚后住建局怎么分配?

答: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由符合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的一方继续承租。离异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一方继续承租。

怎么办理变更?

i深圳APP上进行【办事预约】,如果承租的深圳市级公租房就预约到深圳市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如果承租的是区级房源就预约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提交双方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进行变更需信息申请。

咨询电话:

0755-88631666

承租面积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建筑面积标准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确定,具体为:

单身居民以不超过35平方米为主;

2人家庭以不超过50平方米为主;

3人以上(含3人)家庭以不超过60平方米为主。

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5人以上(含5人)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4人家庭配租。

承租期间,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减少不再符合原住房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继续承租至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申请续租的,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情况调整相应面积标准的房源,或者对超出配租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深圳公租房最新房源消息、轮候排名及备案回执号查询入口、轮候申请指南、收入财产限额标准、房/车/存款等哪些项目纳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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