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3年公租房补租发放资格核查及信息变更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4-07-25 10:33:24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启动补租补贴费用发放工作,具体时间以收款银行卡到账时间为准。
更新时间:2024-07-25 10:33:24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启动补租补贴费用发放工作,具体时间以收款银行卡到账时间为准。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光明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通过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筹集房源补租家庭补贴发放资格核查及信息变更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经核查,共有698户家庭符合补租发放资格,其中34户租赁地址发生变更,1户需抵扣多领取部分补贴;48户存在停发、完善材料后续发等情形,其中30户因购房、户籍迁移、承租保障性住房等原因停发;16户因租赁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公示期间完善材料后可继续领取补贴。公示结束后仍未提供续签材料的,补贴发放至原租赁合同结束时间。2户涉及补发补贴。(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启动补租补贴费用发放工作,具体时间以收款银行卡到账时间为准。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在此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并对投诉举报的有关内容认真调查处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369601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5楼。
附件:2023年度光明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通过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筹集房源补租家庭补贴发放资格核查及信息变更情况表(2024年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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